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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開復

搶救新手主管 Part 3

我才剛上任當小主管..就有離職員工跟競爭對手合作..趁機挖走我們部門的重要客戶..我應該怎麼辦呢?..希望各位大大幫幫我..能夠有具體一點的陳述..對大家感激不盡~
關於這種問題其實有幾個方案可以處理. 1. 循法律方案解決 : 我不知道貴公司的情況

但是大多數較具規模的公司

會要求離職員工簽[離職競業合約]. 簡單來說

此合約會強制限制離職員工不可到與貴公司的主要競爭對手工作

就算要去

也不可以擔任同樣的職務. 運用此種法律的最近例子就是前年的微軟控告GOOGLE的李開復一案

原微軟中國區高級主管的李開復

跳槽到GOOGLE

微軟馬上提出控告

要求GOOGLE不得聘用李開復. 此案纏訟達半年

最後法院裁決李開復可以在GOOGLE上班

但是不得從事業務

人事聘用

軟體開發等會損及微軟商業機密或是挖角微軟人才的職務

限制期為2年. 不管該離職員工有沒有簽署類似的合約

其實以[損及商業利益]的名義提出律師信或是控告都是可行的

你不妨跟貴公司法務單位及合約律師討論一下

就算不提告訴

至少也要嚇阻該離職員工

順便潛在警告在職同事

離職大家好聚好散

留一分情義

大家仍是朋友

不要逼人趕盡殺絕. 2. 對客戶使用人情攻勢 : 一般來說

除非是保險金融業等工作

否則一般的業務職務很少會讓一名業務長期服務同一個客戶

因為這會讓客戶只認業務不認公司. 大部分較具規模的公司

大概2~3年就會作業務輪調

好讓客戶是對公司忠誠

而非指名要找特定業務. 在運用這種管理方法時

主管也必須要不時與客戶套套交情

一方面單位主管為部門最終代理人

另一方面當這種挖牆角的狀況發生時

你或是先前的主管及資深人員

說不定可以用交情把客戶再搶回來. 最低限度也要問出失去訂單的問題在那裡. 3. 針對該競爭對手的策略進行反制 : 一般說來

客戶不太可能光是因為業務就會換公司買東西

交情是一回事

但是要下單買貨

還要考慮到價錢

品質

交期

產品特性等

而價錢與產品特性就有可能涉及貴公司的商業機密

足以成為訴訟的理由. 運用上述兩個辦法

針對該競爭對手的策略進行反制. 如果這客戶是非搶回來不可的重量級客戶

那在有利潤的前提下

降價是可以考慮的辦法

此外

攏絡具有關鍵性地位

握有決策權限的客戶主管

想辦法要客戶拒絕

講明白一點

就算要招待客戶主管

甚至在一定限度下用些小手段也是必要的. 或是至少保留部分訂單給貴公司

雖然由一家獨大變成兩者並存有點不太好受

但是至少沒有全輸

留一點空間就會有翻盤機會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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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開復
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0612110593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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